一、承办单位:惠安县人民政府、泉州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
负 责 人:李转生、程庆山 联系电话:0595-391757
二、项目性质:新建
三、建设地址:湄洲湾南岸惠安县东部内湾
四、行业分类:现在农业
五、建设理由:
外走马埭围垦工程是福建省“十五”计划重点建设项目。围垦工程所在海域滩涂宽阔平坦,近海环境功能分区为三类,符合区域环境区划和惠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。它的开发建设,对贯彻落实新的《土地管理法》,合理开发利用滩涂资源,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极具示范效应;对拓展闽台农业合作,加快惠安县农业产业化进程,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,具有重要意义;同时,可以有效缓解泉州市耕地占补平衡压力,为经济建设发展提供保障空间。工程建成后,不仅可保护3个乡镇、4.8万人和垦区上游10万亩耕地免遭风暴潮侵袭,而且可防止水土流失,改善周边生态环境。
六、建设规模及内容:
围堤总长14.48公里,西起辋川镇后任村,经鲤鱼岛至净峰镇塘头村。沿堤布设排洪闸3座,纳潮闸3座。围垦总面积5.3万亩,其中规划农业种植3.14万亩,水产养殖1.03万亩,工贸和港口发展区0.5万亩,其它0.63万亩。
七、总投资:
项目总投资84148万元,其中海堤投资45511万元。
八、前期工作情况:
可研报告已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。2001年11月,可研报告通过水利部技术审查。2002年4月,通过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评估;2002年2月,国家环保总局审查通过环评报告,并以环审[2002]25号文函复同意该项目建设;2001年12月,省政府以闽政[2001]337号文批准工程海域使用申请;该项目列入2003年国家重点土地开发项目计划。2003年5月,垦区初步设计报告通过省国土资源厅审查。
九、经济效益分析:
投资利润率2.56%,投资内部收益率3.15%,投资回收期13.37年。
十、合作方式和年限:
组建围垦工程开发股份有限公司,进行市场化运作,对滩涂围垦进行投资、建设、开发和经营。建设资金组成除上级基建补助外,主要由省、市政府土地开发基金、县级财政投入和社会力量投资(含外资)入股,共同开发,按出资比例共享利益。 |